我没听过,疯子小姐没说,我更不可能主动去问,不过我知道,那老师一定对疯子小姐做过对不起她的事,而且是非常非常对不起她的事,否则,疯子小姐不会如此残暴的对待她。
「像你这种人为什么还要活着!」
碰!的一声,地板如地震般的震动一下。老师的头被大力的撞上有着她儿子内脏的地板上,内脏的血水飞溅在周遭成散状喷出一大朵血花。
那位老师,一动也不动的躺在地板上。
疯子小姐转身,拿起原本插在老师嘴里现在躺于地上的刀子,举起手用力往老师右手插进去,再拔出来。躺在地上的老师除了身体抖动一下外,没有其馀动作。
「变态,帮我把这人渣的手机拿过来。」丢掉刀子的她对下这命令。
我不懂为何这么做,还是乖乖照做,走过去翻被她放在走廊上与菜篮子同放在一起的包包。不用一分鐘,我便在凌乱的包内掏出一支智慧型手机。
把手机交给疯子小姐,见她举起老师没被刺洞的左手,在手机萤幕下按下几个按键,拨号。
拨完手机,接着用脚踢了老师的尸体,将她从面朝下踢成脸朝上,并用手里的刀子刺进老师的左手划下一痕,割断手筋当作再见礼。
「老师,再见!」
丢掉刀子,跨过老师,走出厨房,疯子小姐一气呵成的做完以上动作。
她经过我身旁时,我发现她松了一气。
正当我要开始打扫现场情景时,疯子小姐制止住我的动作。
「别打扫了,就这样吧!」
「为什么?」我问,一边把外套披在疯子小姐染血的身上。
「我喜欢这样!」
她将外套脱下还给我,浑身是血的向前走。
我不懂为什么这次不佈置,但疯子小姐说了算,尤其她的理由是「我喜欢」这三个字时,如果不按她的意思走,她会比平时发飆得更厉害。
所以。
按照疯子小姐的意思,这次的我们冒着被警察抓的危险,没将现场佈置成别种故事的杀人情景,完完整整的重现了神经病杀人狂的犯案现场。
毫无掩饰的,属于疯子小姐的命案现场。
不管这间屋子被我们搞得多骯脏,逕自的踏过满是鲜血、内脏的厨房,穿过没被脏污的走廊,打开老师家的大门,疯子小姐大步的走了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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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说说话:
其实应该要跟上一篇一起放会比较完整,不过一口气字数过多看来又会好吃力,只好剖两半啦!